四川稳增长措施:扶持100户出口额过千万美元企业

29.06.2014  10:49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李媛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下称《措施》)。为进一步加强进口,鼓励企业运用进口贴息政策,支持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争取青白江铁路口岸设立为整车、冻肉进口口岸,支持泸州、宜宾申建进境粮食国家指定口岸。

  《措施》提出,在2013年取消了1551个海关编码出口商品检验的基础上,我省将进一步取消222个海关编码机电产品、食品接触产品出口商品的检验,免收法检出境检验检疫费。大力推行海关和检验检疫“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发展国际物流,推进蓉欧快铁等对外物流通道建设,降低货物输出成本。重点扶持100户出口额过千万美元企业,重点支持100户关键客户企业,重点培育100户潜力小微企业,重点培育10大外向型产业示范园区,加快50个出口基地建设。加强退税支持,确保15日退税承诺落实到位。围绕欧洲、日韩等目标市场,指导企业抱团开展60项国际市场拓展活动,加大对企业展位、人员、物流等费用的支持。重点培育5-10户为中小微企业进出口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为提升金融服务,措施要求给予货物贸易重点支持企业更多外汇收支便利,积极推进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离岸人民币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跨国企业集团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和电子商务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