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个体工商户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5.09.2015 12:08
本文来源: 发改委
叶霖儿指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本文来源: 发改委
15.09.2015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