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工作战略部署 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
4月9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和共青团中央七部门联合召开全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政府工作报告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部署要求,介绍交流了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情况和经验,安排部署了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65号)的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由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士余主持,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徐晓,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郭庆平出席会议并讲话。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大幅减少贫困人口的宏伟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发展普惠金融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扶贫开发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是金融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金融系统要用好政策,体现使命感和责任感,用感情来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要认真按照中央部署要求,进行再动员、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再部署,切实推动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发展普惠金融,扎实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的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按照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金融部门既要注重履行社会责任,又要尊重金融发展规律,坚持商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并通过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断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满足贫困地区的资金需求,促进贫困地区持续健康发展。力争贫困地区每年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当年贫困地区所在省(区、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贷款占所在省(区、市)贷款增量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到2020年使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地区各阶层和弱势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同时,要坚持金融服务扶贫开发和服务“三农”、区域发展有机结合,协同推进。
会议提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要有的放矢、目标明确,要进一步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要结合贫困地区发展实际,把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创业促就业和贫困户脱贫致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作为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重点抓好健全贫困地区金融组织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夯实金融基础设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力争贫困地区支农再贷款额度占所在省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其新增支农再贷款额度,可在现行优惠支农再贷款利率上再降1个百分点。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将信贷资源向贫困地区适当倾斜,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贷款优惠及奖补政策,健全风险分散补偿机制,各级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对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在存贷比、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上下联动,多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认真学习、理解和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要求和任务的布置,认真贯彻落实七部委联合下发的指导意见,把金融服务工作做到实处,不断的总结经验,开拓思维,加强协同,务求实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各派出机构,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各分支行以及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认真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作为下一步整改工作的重点、努力的重点、求真务实的重点。要把七部委《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检验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把尺子,不辜负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责任,为新时期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奉献出新的力量。
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同志介绍了本系统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情况和经验。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京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有关保险公司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在省、地、县设立了分会场,各级人民银行、财政、银监、证监、保监、扶贫办和共青团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辖区内有关金融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分会场会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