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川经信办新兴〔2014〕65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4〕34号)要求,我委将在全省范围开展在建工业项目进度清理检查工作。为准确掌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度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检查范围。2012年、201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在2014年6月30日前未开工建设或停工超过6个月的。
二、报送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三、上报时间。请各市(州)将项目检查清理报告经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后,于7月11日前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新兴产业推进处,扩权试点县项目由市(州)统一汇总上报。
四、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清理检查,对在2014年6月30日前未开工建设或停工超过6个月的项目拟收回已拨付资金,用于支持新确定的重点项目。
联系人:李蒙
联系电话:86262752
特此通知。
附件:2012、201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度清理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1日
附件下载: 2012、201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度清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