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战区一级设军事法院 南部战区院长曝光

25.05.2016  10:10
黄克院长会见广西军区及南部战区、南宁军事法院有关负责人 黄克院长强调,广西法院要与军事法院密切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5月2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会见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政治部主任敖水平、南部战区军事法院院长李实平、南宁军事法院院长苏学军一行。黄克强调,要进一步密切广西法院与军事法院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健全涉军工作机制,通过加大依法打击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力度、提高涉军维权工作水平、加强法治宣传等措施,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座谈会上,李实平介绍了战区调整后南部战区军事法院的基本情况。据了解,我国重新划设东部、西部、南部、北部、中部等五大战区后,各战区军事法院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分别设有三级军事法院。其中,南部战区军事法院管辖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等6个军事法院,省会城市都成立基层法院。

  敖水平表示,随着军事法院的“重组”完成,各军事法院的管辖范围有所调整,希望广西法院今后继续支持军事法院工作和涉军维权工作,进一步加强审判业务等方面的经验交流,共同推进广西法院和军事法院的司法事业。

  黄克指出,一直以来,军队的国防建设和法院的司法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在巩固国防和涉军维权方面合作基础深厚,加上目前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同处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广西法院应进一步密切与军事法院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健全涉军工作机制,通过加大依法打击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力度、提高涉军维权工作水平等措施,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黄克强调,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使人们的学法用法意识逐步提高,广西法院将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是通过开展“送法进军营”,不断满足军人的法律需求,不断增强军人的维权观念。一方面是面向社会宣传拥军拥属工作,构建和谐军民关系。同时,希望军事法院也能多多宣传广西法院工作的新亮点、新成效,特别是近期开展的“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畅通涉军维权执行案件的解决渠道。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玉棠参加了座谈。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