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男子戒毒所内病亡 家属称工作人员曾索钱

25.10.2014  08:35
死者家属提供的存款凭证显示,5月10日给靳东(一大队大队长)卡内存入5000元 8月31日,家属给王海军卡内存入2500元

  华商报延安讯(记者 陈雪)9月18日,延安柳林强制隔离戒毒所一强制戒毒人员身体不适,被送至延安市医院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家属质疑戒毒所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延误治疗,并提出曾数次给戒毒所工作人员私人账户打钱。

  目前,延安市宝塔区检察院已介入调查。

   4月进戒毒所时体检合格

  据了解,今年41岁的刘某是榆林人,今年4月份被送往延安柳林戒毒所强制戒毒两年。刘某的《学员健康档案》入所体检表显示,他体检合格。

  9月18日16时许,刘某的姐姐刘梅(化名)接到柳林戒毒所的电话,称刘某可能有心脏病,让她到刘某户口所在地街办和派出所办理有关证明,将刘某接出去医治。刘梅说,当天22时许她又接到通知,说刘某不行了,于是她和弟弟刘强立刻赶往延安,中途收到戒毒所的短信:刘某经市医院一个多小时的抢救,抢救无效。

   戒毒所医生曾多次建议外诊

  事发后,刘某的家属在该戒毒所内医务室里看到了刘某生前的门诊病历。

  病历显示:9月2日,刘某因“腹痛、胸闷一周”就诊,医务室医生出具的处置意见之一为“建议外诊”。9月4日,刘某被延安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初步诊断为右心功能不全,建议心内科门诊随访,必要时住院治疗。9月5日,刘某自述食欲差、休息差,医务室医生处置意见为:按市医院医嘱,不适随诊,建议外诊。9月8日,口服药物,禁止劳动。9月12日,口服药物。9月15日,建议外诊。9月17日,建议外诊。9月18日,建议抢救。

  刘某家属认为,门诊的多次记录显示,刘某身体早有异样,而戒毒所并没有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更没有及时与家属联系沟通,耽误了刘某的病情,导致悲剧发生。

   病亡之前的监控已无法打开

  9月23日,刘梅和刘强与柳林戒毒所相关领导查看了9月17日、18日两天刘某所处监舍的监控。

  家属称,录像显示,17日一整天刘某几乎没有下床,没有吃饭。18日14时许,刘某用被子捂着胸口,并由同舍二人背扶出宿舍前往医务室治疗;当天15时许再由3人背出宿舍;16时许,刘某回来后,一直在床上挣扎,有人围观;当天晚上刘某没有吃饭。

  “当天弟弟如果被及时送到医院,可能也不至于如此。”刘梅说,看了监控之后,她感到十分寒心。

  9月24日,刘某家属向柳林戒毒所提出了“保全申请”,对于该所今年9月1日至9月18日的监控录像作长期保留。“当时戒毒所工作人员表示监控录像肯定不会被删除。”刘梅说。

  然而,10月9日,刘某的家属前往戒毒所要求再次查看监控录像时,却发现9月18日之前的监控录像已经无法打开,工作人员称不知道为什么。对此,家属质疑:“是不是工作人员故意隐瞒、损毁证据材料?

   戒毒期间工作人员曾索要钱财

  刘梅称,弟弟在柳林戒毒所戒毒期间,先后有3名工作人员主动通过弟弟向家属索要钱财。因为担心刘某受欺负,刘某父母就按要求将钱如数转入戒毒所工作人员的私人账户内。刘某家属提供的存款凭证显示,刘某的父母曾3次给戒毒所的3名工作人员转账。其中,5月10日给靳东(一大队大队长)卡内存入5000元,6月25日给刘建军卡内存入2000元,8月31日给王海军卡内存入2500元。

  9月30日,该戒毒所提供了靳东等3名收钱人员的书面“情况说明”,的确存在收钱一事,但情况说明里靳东和刘建军称,部分钱款上到了刘某的账上,还有的给刘某看病、买烟了(先后有16条精品延安烟)。王海军则在刘某死后,于9月30日将钱交还给了队长靳东。

   宝塔区检察院已介入调查

  对此,昨日延安柳林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蔺春阳说,戒毒所七八月份刚安装好监控设备,上次家属看录像时发生意外,但是目前监控录像还存在。死者是否为正常死亡,建议还是做死因鉴定。是否为正常死亡、是否延误救治,要以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蔺春阳说,关于转账的问题,属于个人行为,按照规定是不能把钱打入工作人员的私人账户的,这样做是违纪行为。目前3人还在正常上班,具体情况要由检察机关调查。华商报记者从延安市宝塔区检察院获悉,目前此事仍在调查当中。

(原标题:强制戒毒中病亡 家属质疑戒毒所贻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