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预计年内实施水资源税改革

01.07.2017  11:21

  温珙竹

  本报讯 (记者 温珙竹) 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启动,这是“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我国推出的又一重大税制改革。改革推进一周年之际,我市资源税改革进行得如何?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获悉,资源税改革涉及我市200余户企业,一年来,我市资源税全面改革工作平稳顺利,减税效应明显,改革之初确定的总体不增加企业税费负担的目标基本实现。2017年1月-5月,我市资源税收入3065万元,减收343万元,收入同比下降10.06%。此外,四川省将作为国家第二批水资源税试点地区之一,预计年内(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实施水资源税改革。

  “当前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和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十分突出,形势严峻,实行水资源税改革的目的就是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国家水安全战略的实施。”市地税局流转税处工作人员介绍,我市水资源税改革将以现行水资源费制度为基础进行费改税,维持水资源费缴纳义务人、征收对象、计税依据等基本要素不变,并根据情况发展变化和税收征管实际,对相关政策进行合理调整,实现水资源费制度向水资源税制度的平稳转换。

  “以现行水资源费负担水平为基础,基本实现税费平移,不增加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该工作人员表示。据悉,水资源税改革前,企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资源费,改革后,将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资源税。同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将继续依职权开展相应管理,如取水许可审批等。

  那么,水资源税改革会涉及市民(个人)用水吗?该工作人员表示,参照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水资源税的纳税人是直接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因此,个人也可能成为水资源税纳税人。但市民(个人)如通过自来水管网用水,则不构成纳税义务,不需要缴纳水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