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青少年事务社工薪酬有保障

04.03.2015  12:03
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推动我省青少年社工队伍建设新举措 到2020年将培育全省11000人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 用人单位应为青少年事务社工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近日,在今年省两会上提交的《关于加强我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有了新进展。团省委、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 按照《意见》,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到2020年将培育全省11000人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将重点支持发展1家培养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高等教育机构,建立一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重点实训基地。而据团省委调查显示,目前由于工资待遇等职业保障缺失,全省专职从事青少年事务的社工不足1000人。《意见》提出,用人单位应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各地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支持范围,逐步实现政府从对社会事务的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利用好各地青少年发展基金,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设立非公募基金会。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主要服务领域包括思想引导、职业指导、社交指导、困难帮扶、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观护等。《意见》提出建立健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青年志愿者相互协作机制。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组建团队、规范服务、拓展项目、培训策划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引导青年志愿者组织设置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岗位。 (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