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采取措施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5月26日,记者从省国土厅获悉,经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近日省国土厅、省农业厅以《关于加快开展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论证核定统筹推进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形式,联合下发了《四川省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论证核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四川省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论证核定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通知》从加快开展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论证核定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时填报更新进度做好专项督察准备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17个设区市的31个区应在本通知下发之日后一周内,以市为单位正式提交核实举证成果。要求2016年8月底前,完成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论证核定并下达划定任务;9月底前完成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地到户上图入库;10月底前完成与县域全域成果衔接和统一建库工作;11月底前完成省级技术检查和报部复核及整改工作;12月底前完成逐级备案工作。要求各市 (州)、县(市、区)局要指定一名信息报送员,根据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实时在《进度填报与成果备案系统》中更新内容,备案各阶段成果。要求各地要全力以赴做好全省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主动配合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专项督察。
《方案》和《导则》主要针对由省级负责的17个设区市的31个区,由市级负责的其他县(市、区)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论证核定工作参照执行。
《方案》规定了论证核定目标任务、论证核定工作原则、论证核定组织实施、论证核定工作程序、论证核定技术要求、时间安排、进度和质量等要求。
《导则》重点对论证核定技术要求做了详细规定,包括依据、原则、总体要求、核实举证成果组织及汇交、论证核定组织、论证核定流程、论证核定技术要求、论证核定意见反馈、论证核定审核及划定任务下达和附件等10个方面。
《方案》和《导则》的出台,使我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工作有了统一的可操作性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有利于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和确保质量。 (本报记者 张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