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20.07.2018  11:11
  7月19日,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王宁出席省分会场会议。
  我省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普查工作进度安排积极推进。今年年底前,落实普查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单位清查、普查试点、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工作,强化普查员选聘培训和宣传动员工作,做好数据处理设备及普查物资准备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普查登记、审核及资料整理工作,完成普查数据处理、评估发布和总结表彰工作;2020年底前,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共建共享机制,完成普查报告、专题分析、课题研究、资料汇编、经济普查数据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记者 卢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