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对策建议
【专报要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是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的技术支撑体系,这种新型技术体系打破了传统的科技资源部门分割、学科分割、区域分割的局限,具有资源聚集的优势。但是,这一新型农业技术体系在运行中与原有农业技术体系之间存在岗位专家身兼数职、不同农产品产业技术之间缺乏资源共享、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与地方对接不够等诸多问题,本期《专报》提出解决的对策。
四川省社科院张克俊研究员在2012年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农业科技资源组合模式创新研究——基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视角》中提出如下完善我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六点对策建议:
一、正确处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与原有科技体系的关系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强调依托原有科技体系的科技资源、科研机构和科技力量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种新型的科技资源组合模式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科技资源存量,减少投入和运行成本,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集成示范、提高农业科技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然而,这种新型体系与原有科技体系在组织结构、科研队伍、承担任务、科技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矛盾。因此,要充分利用依托单位的科技资源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服务,妥善处理岗位专家一兼数职、科研任务重叠、两套考核体制等问题;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与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之间的衔接,构建协调机制,把现有的各类科技计划作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
二、注意不同农产品产业技术之间的资源共享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以农产品为单元、从每个农产品产业链的角度解决技术的供给和整合问题,但是,在建设过程中,各个农产品产业技术之间的整合力度还不够、整合的动力机制还不强。必须遵循大农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注意不同产业技术之间的衔接,做到统筹兼顾、相互配合、取长补短、协调发展。为此建议:建立不同农产品产业间、成员间的交流机制,从制度上要求不同农产品首席科学家定期组织工作交流会。同时,应在各个农产品创新团队内和团队之间建立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反映工作进展信息,开展学术交流,促进资源共享。
三、充分利用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为地方现代农业发展服务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分为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功能研究室、综合试验站和岗位专家的分布中,我省的农业高校和科研单位进入国家行列的并不多:在国家230个功能研究室中,我省仅有1个;在科学家岗位有944个中,我省仅有35个;在综合试验站970个中,我省仅有49个。因此,我省要充分利用国家层面的岗位科学家为我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以我省农业主管部门为桥梁和纽带,建立国家与地方岗位专家的联系机制,根据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聘请国家层面的部分岗位科学家成为我省的特邀专家,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以促进国家农业产业技术成果向我省扩散。
四、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与原有农业技术推广力量的对接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分为产业技术研究中心、功能研究室和综合试验站,研究实力具有优势,但在技术推广方面还不足。例如,目前综合试验站的主要职能是开展产业综合集成技术的实验、示范,开展技术服务,调查、收集生产实际问题与技术需求信息,监测分析疫情、灾情等动态变化等。综合实验站集成示范的成果多,但技术推广人员十分有限。因此,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强综合试验站与原有农业推广力量尤其是县级农技推广部门的有效对接,充分把在综合试验站中试验、示范的新品种、新技术有效扩散到更广阔的农业生产领域中。同时,应进一步完善专家团队与当地产业基地县农技推广部门的对接机制。
五、健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岗位专家的激励机制
我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中虽然从财政上给予了岗位专家每年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避免了科研人员花费大量的精力申报项目、争取经费、应付检查等问题,但是,如何通过市场机制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的作用,通过更有效的激励手段把岗位专家取得的收入直接与农业科研与推广的效益挂起钩来,仍然没有可行的途径。应逐年加大财政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支持的力度,加强资金使用与体系项目任务的衔接;同时,应引入市场激励机制,采取技术入股等方式,使农业科研与推广取得的实际经济效益挂钩。
六、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考评制度
目前在对创新团队和岗位专家进行的考核中,对成果核定的边界很不清楚,许多岗位专家把由依托单位完成的科研成果也纳入自己的成果进行重复计算,而考核中一般只看汇报总结材料,难以发现这些问题。为避免类似情况,要清晰、客观、准确地界定岗位专家取得的实际成效,推进监督评估主体的多元化,增强行业协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利益相关群体对岗位专家评估的话语权。
文章来源: 网站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