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技师培训项目补贴办法出台

01.04.2014  12:35

      我省将对技师培训项目进行资金补贴,其中最高补贴可达到每人6000元。3月3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发挥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实施技师培训项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最近发出通知,就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最高可获6000元补贴。

  据悉,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的补贴职业(工种)范围为:我省和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的职业(工种)。主要是四川“7+3”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的职业(工种)。具体职业(工种)由各市(州)根据本地高技能人才需求的实际情况,在已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有国家职业标准或经省人社厅认定的行业(企业)职业标准、且明确设定了技师和高级技师等级的职业(工种)中自行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补贴对象为:在相应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具备晋升职业资格申报条件,通过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技师;在相应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等方面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新能力培养,并取得相应培训证书的高级技师。

  依据我国《职业分类大典》,将培养成本相对较高的生产运输操作类职业(工种)划为甲类,培养成本相对较低的商业、服务业等其它职业(工种)划为乙类。甲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为技师5000元/人、高级技师6000元/人、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000元/人;乙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为技师3000元/人、高级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000元/人。据悉,政府承担的培训补贴主要用于新技师培训、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期间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方面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教师授课费、课程学习费、教材购置费、实训耗材费、鉴定考核费等,不得用于培训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开支。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培训的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

  为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决定今年起组织实施技师培训项目,技师培训项目包括新技师培训和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消息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