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扶贫日自愿捐赠活动
17.10.2018 14:0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2018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方案》,自愿捐赠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进行。市(州)、县(市、区)可分别指定具有公募资质的受赠机构接收捐赠。
省脱贫攻坚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选择定向捐赠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与四川省扶贫基金会联系,并在12月31日前与省扶贫基金会签订定向捐赠协议,超过12月31日未签订协议的捐赠资金将统一定性为非定向捐赠资金。
物资捐赠如何进行?上述负责人表示,捐赠单位或个人可以直接将物资捐赠给受捐单位或个人,受捐地政府要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并估算捐赠物资价值,提供捐赠凭证。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强调,要尊重捐赠者的意愿,按照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抓好落实;要管好用好每一笔捐赠资金,把每一分资金都用在刀刃上,用在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上,确保经得起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规范管理2018年扶贫日募集资金的同时,我省还将对2017年扶贫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审计情况将作为去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报送省脱贫攻坚办。
据了解,2017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期间,全省共募集资金18.37亿元。从主体看,市县及部分国企、央企募集14.29亿元,省级扶贫日账户募集4.08亿元;从类别看,捐赠资金15.58亿元,捐赠物资折款2.79亿元。
省脱贫攻坚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扶贫日市县募集资金分别由市县统筹管理使用;部分国企、央企募集资金已用于定点扶贫项目,并向社会公布;省级扶贫日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我省贫困村、贫困人口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链接
省级指定受赠机构为四川省扶贫基金会户名:四川省扶贫基金会。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账号:51001870836051577126(记者 侯冲)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7.10.2018 14:01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