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工业和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4.01.2014 13:00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产煤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直属(代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工业和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3次在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国务院常务会议先后3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1月15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6日,国家安监总局又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就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工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增强责任意识、“红线”意识、生命意识,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各工业行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二、切实把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2014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并贯穿于工业和信息化、煤炭行业发展的全过程,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全过程。
(二)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坚决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
(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省工业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四)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抓好煤矿、冶金建材、医药化工、学校等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强化基础意识、预防意识、隐患意识,加强重点生产系统、生产环节、生产岗位、重点人员的盯防。
(五)加大督促和检查力度。要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暗查暗访,增强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和岗位职工的安全危机感、责任感,严格企业安全管理,逐渐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高度重视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坚持“打非治违”不动摇,彻查各种非法违规恶意“密闭”,彻查瓦斯超限作业和电器设备、电缆失爆隐患,彻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水患严重矿井违规作业,切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杜绝一般事故。
(六)强化安全生产守法执法意识。要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强化各级管理部门、强化工业企业守法意识,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七)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夯实安全生产根基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要深入把握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要求,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定责、履责、问责力度,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职责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增强“红线”意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承担起行业安全监管指导责任。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完善预案,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要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党政一把手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机构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履职尽责,形成行业安全监管指导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明确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操作层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突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差、隐患和问题多的煤炭、冶金、化工、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和企业,强化日常监管,开展重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强化制度建设和落实,注重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对违规违法的追究和处罚力度。严格绩效考核,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事故风险“一票否决”。
四、切实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迅速启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春节前要组织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四不两直”的要求,强化督促检查。重大安全隐患要视同事故严肃处理,防患于未然。要加强隐患整改,按照措施、资金、时限、责任“四落实”的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各直属(代管)单位要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和防火工作大检查,打好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重点对宿舍、食堂、教学楼、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取暖、供电、供气设施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在整改同时要立即按规定上报。
五、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应急值守工作
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直属(代管)单位和工业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准备。特别是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煤矿和其他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做到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一旦发生险情和安全、火灾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产煤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直属(代管)单位,要将春节期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于1月26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我委将对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以及煤矿应急值守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值班电话:028-86264181(白天)
028-86261320(晚上)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煤炭处: 028-86271493(传真)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月21日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24.01.2014 13:00
关于开展股权融资实操策略公益培训的通知
各中小微企业:
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股权结构并持成都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