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立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10.08.2016  18:33
核心提示: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规范我省碳排放相关管理活动,保障碳排放权交易工作顺利进行,《四川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昨日正式出台。    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规范我省碳排放相关管理活动,保障碳排放权交易工作顺利进行,《四川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昨日正式出台。

  在配额管理方面,《办法》提出,省碳交易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分配的碳排放配额总量以及本省重点排放单位情况等,制定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提出配额分配方法和标准。配额分配实行免费分配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比例由省碳交易主管部门确定。建立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年度碳排放量达到规定规模的排放单位,纳入配额管理;其他排放单位可以通过市(州)碳交易综合协调部门向省碳交易主管部门申请纳入配额管理。省碳交易主管部门预留一定数量配额,用于市场调节、向新建重大建设项目分配配额等。

  在市场交易方面,省碳交易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及管理制度,建立碳排放交易及信息管理系统,对交易市场进行管理。交易产品包括碳排放配额、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等。

  在核查与履约方面,重点排放单位需对其排放情况进行报告,并根据经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确认的排放量进行配额清缴和履约。允许重点排放单位使用一定比例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部分配额。

  在自愿减排项目管理与交易方面,鼓励符合交易规则规定的机构和个人积极参与自愿减排交易,鼓励机构、组织、企业和个人“碳中和”的形式购买碳交易产品,推广低碳生产、生活和消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