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立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导则——访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

02.08.2016  17:40
  问:目前我省城市生态情况如何?

  答:十八大以来,我省城市规划建设更加注重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更加注重城市与自然和谐相处,德阳、泸州、自贡、眉山纷纷建成国家园林城市,攀枝花、宜宾等城市正在积极创建的过程中,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大幅改善。但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新型产物,其发展本质就是重构与自然生态的关系,处理不好,就会城市不见青山,不见绿水,空气污浊,生物多样性缺失。不仅仅是四川,全国很多地方都面临类似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会使生态空间自然被不断压缩,城市生态平衡就会被打破。另一方面,一些城市过度强调营造景观,破坏了城市生态。目前我省部分城市中心城区的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仍没达到5平方米的国家标准。

  修复城市生态会限制城市产业发展。从短期来看,或许的确会让地方损失土地财政收入,会影响工业、商业用地规模的扩张。但从长期看,修复城市生态无疑有利于城市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改善居住环境,吸引对环境要求较高的高端人才前来定居,积累人才红利,是发展高端产业、实现产业转型的关键因素。

  问:城市生态修复就是种树植草、建湿地吗?

  答:当然不是。修复并不是只做“加法”,否则反而可能引发外来物种入侵、加剧当地水资源消耗等。实施生态修复,首先应摸清当地生态基础,再具体制定修复办法。我省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将更有意识、更系统、更有力度地推进,正在制定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导则,明确不得破坏自然山体、水系、湿地,不得过多使用水泥,杜绝宽马路、大广场等形象工程。同时还在组织编制“四川省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预计年内完成,将对“十三五”期间我省城市生态修复提出具体要求。

  问:今年将做哪些工作?

  答:所有城市都应制定并实施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即完成城市生态资源本底评价、提出修复目标和执行方案,并据此落实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今年内,我省13个国家级园林城市、5个国家级园林县城力争率先完成这一工作方案。全省力争实现市县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1平方米。将出台“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技术导则”。(记者 熊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