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

25.06.2014  10:56
     

  本报讯 6月24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以及推动农民工基本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和落户城镇等五个方面,对我省今后五年的农民工工作进行了相关部署。

  今后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发展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尤其是在涉及到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享受社会均等服务方面,《意见》明确指出,将逐步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不断扩大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可以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同时,依托街道(社区)居民服务平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

  此外,《意见》还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以及土地和集体经济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本报记者 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