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地税系统全面推行实名办税

02.03.2018  01:10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我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全面推行实名办税。

  推行纳税人办税实名认证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要求、落实省委巡视整改的一项涉及广大纳税人、基层税务机关的基础性、创新性工作。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将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引导纳税人积极配合实名办税。

  实名办税是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实行身份确认的制度。办税人员在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由税务机关采集、查验、记录其身份信息。

  纳税人的办税人员,包括:办理涉税事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员和经授权的其他人员,在四川省内各地税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需要进行身份信息采集、查验,目的是简化资料报送,厘清纳税人与办税人员之间的委托关系,强化法定代表人税收主体责任意识,有效防范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开展涉税违法活动,保护诚实守信纳税人和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的合法利益。

  为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我局加强同省国税局的合作,充分共享信息。同一纳税人的办税人员,至国、地税机关任一方采集即可,无需重复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