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举措积极破解校园欺凌

02.03.2017  10:33

认真落实《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9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精神,建立起了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治工作机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综治、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工作机制,切实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

建立健全干预机制。全省各地各校及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处置主体、分工、流程等。明确各中小学校长是学校防治欺凌和暴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校长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相关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落实到每个岗位,纳入绩效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采取综合与专项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校园欺凌专项督查。将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纳入责任区挂牌督导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督导。2016年,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共对6个县(市、区)进行了重点实地督查,各市州完成了对183个县(市、区)的校园欺凌专项督查,覆盖面达100%。

提高安全教育实效。全省学校通过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教育,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将人生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加强自我防范能力。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加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