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

07.11.2018  17:07

 

  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确保其安全温暖过冬,近日,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对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一要切实提高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细化工作方案,完善救助预案,切实推动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二要健全联动响应机制,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协作联动,细化部门职责,组建联合救助巡逻队伍,进行全天候、拉网式排查,同时发挥有关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和专业社会组织以及街面管理服务人员的作用,推动做好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等工作。三要突出重点实施精准救助,重点排查车站、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和可能露宿区域,针对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各种生活无着人员的不同需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施救,确保接受救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四要集中组织力量对救助和托养机构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隐患,本着不漏一个环节,不留一处死角,不放一个隐患,坚决避免因救助不及时到位导致的恶性事件和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同时,要认真梳理安全隐患风险点,从机构内部运行机制、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救助服务流程、应急处置预案等方面进行反复梳理排查,建立健全救助和托养机构安全有效运行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