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基本形成

04.01.2018  18:02
  至2017年底
  全省确权登记率初步估计达92.9%,颁证率有望达90%,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初步估计达2136.3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6.7%
  “确了权发了证,自家承包地不仅一亩多变成两亩多,有了红本本更是吃了‘定心丸’,放心大胆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自己再打工多挣工钱。”2017年12月22日,苍溪县云峰镇响水村二社农民何炳树告诉记者。2017年6月,该村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村271户农户承包地面积确权后增长68%,相当于户均增加流转收入1700多元。
  响水村是我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的缩影。近日,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到去年底,我省农村土地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格局已基本形成。
  2014年,我省被列为全国首批3个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整体推进试点省之一,历经3年全力推进,去年底,全省确权登记率初步估计达92.9%,颁证率有望达90%,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初步估计达2136.3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6.7%,比2014年推进试点前预计提高11.6个百分点。
  全省农村承包地流转方式日趋多样。初步估计2017年全省出租和转包面积为1070.53万亩和665.48万亩,分别占流转总面积的50.11%和31.15%;股份合作、转让、互换的面积为158.19万亩、68.58万亩、50.96万亩,分别占7.4%、3.21%、2.39%。“虽然土地股份合作还不是最主要流转方式,但发展速度较快,比2016年同期增长12.29%。”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负责人介绍。
  流转去向日趋多元。在全省农户、农民合作社、企业、其他经营主体等流转去向中,初步估计2017年底流向农民合作社的面积为494.57万亩,比2016年同期增长17.48%,增速最快。
  农业规模经营正日益凸显。全省单个主体经营30亩及以上的面积2017年底初步估计达1327.4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22.8%,比2016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流转行为不断规范,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的规模流转面积1205.01万亩,占30亩及以上流转面积的90.78%。(记者 李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