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入围农业“三项补贴”试点

23.05.2015  10:33
  支持大户等适度规模生产

  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用于支持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

  补贴农民保证耕地不撂荒

  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补给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财政部、农业部日前发文,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将启动对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农业补贴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工作,四川被列为全国5个试点地区之一。

  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改革试点将“三项补贴”中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20%,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用于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新政规定,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补给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2004年起,我省按全国统一部署开展农业“三项补贴”,“谁种粮谁受益”是重要原则,但实际执行中,原本该补给种粮农民的“特惠制”变成补给所有农民的“普惠制”。对此,我省在全国较早探索打破“大锅饭”,2013年起在广汉等35个县市区启动粮食直补政策调整完善试点,将直补款补给租地种粮大户。但“先行者”却陷入困境——多地种粮大户由于担心被提高租金或收回土地,不得不把到手的补贴还给农民,变为“二传手”。

  去年,我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达1482.3万亩,耕地流转率25.4%。该政策的落地可进一步提高我省耕地流转率,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生产。(记者 陈岩 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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