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着≠我健在 活人咋能让证明“憋死”
昨日上午9时刚过,“破解证明之难”微信群就已经达到人员上限,100名网友扫码冲进群,纷纷“吐槽”自己遭遇的或心酸或奇葩的开证明经历。半个小时后,本报马上开建了2号群,成员也迅速过半。
昨日,共有200余人通过微信群及商报热线电话讲述证明的苦恼,涉及不同领域。经统计分析,其中社保方面占32%,户口迁移等户籍方面占30%,房产买卖、过户占11%、婚姻状况占9%、教育占9%、遗产继承占6%、其他占3%。目前,我们已将收集到的200多条问题分门别类,陆续转交给公安、社保、民政等相应的部门。接下来,我们将持续跟进这些问题的处理进度,并在报纸和新媒体上呈现。
今日,新的微信群已经建立,欢迎扫码加入,一起讨论证明之难的破解之道。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两年多,但提起这事儿,老汪仍旧觉得很荒唐。
2012年10月,母亲去世了,悲痛之余他着手办理母亲的抚恤金、丧葬补贴等事宜。当时,汪先生从母亲单位工会拿到一张材料清单,写明了办理这些程序需要的证明材料,其中有一项,让汪先生大吃一惊———要求证明母亲的儿子是否健在。
“怎么才能证明我健在呢?看一眼不就晓得我活得好好的吗?”汪先生称,他拿着清单,咨询了社保局,工作人员称清单上的材料都需要。于是,汪先生不得不踏上证明自己还健在的路。
他首先去了辖区派出所,可民警也质疑:“你站在我面前,肯定健在啊,咋证明?”他又来到社区,但社区也说无法开具这个证明。不得已,汪先生托了熟人帮忙,终于拿到了社区开具的一张证明。
“前前后后用了半个月。”汪先生称,可是在为亡母办理社保手续时,工作人员只是看了看这张证明,并没有收走,这让他啼笑皆非:自己千辛万苦证明了“我健在”,当真有那么必要吗?
这张“我健在”的证明,汪先生保留至今,并提供给了成都商报记者。记者看到,上面写着“证明:兹有我社区某住处居民汪某,49岁,今健在系(其母亲)直系亲属关系,特此证明。”并加盖了社区居委会的章。落款是2012年10月29日。他感叹道,其他的手续虽然麻烦,但跑勤快点也能办到,可是证明“我健在”这种要求,确实难以理解。
昨日,市民黄女士也拨打热线电话吐槽,自己退休在异地,每年领养老金都要证明自己活着,还要到社区去,“每次都是单位通知,能通知到本人就不能证明本人活着吗?”据悉,此举是为了以防有人冒领养老金,保证养老金的使用安全,比如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已过世,但养老金还在发放的情况。
“孩子出生后办的准生证,报社保时要求我去社区开证明,证明我生的孩子就是准生证上批准的。跑了几趟,社区没办法,要我写了一篇保证书,保证孩子是我亲生的,证明材料都有1厘米厚。”———珺珺
“办契税减免,要我提供买房的时候是单身的证明,我提供了离婚证,不行,还要求提供从离婚到买房这段时间单身的证明,民政局又不开,咋办?”———没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