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评为眉山市园林式单位

21.02.2014  10:58
(记者 王潇) 日前,我校被评为2013年度眉山市园林式单位。据悉,此次评选严格按照《眉山市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标准》,通过各单位申报、专家实地考察、市政府研究决定等环节进行评审确定。 我校被评为眉山市园林式单位 据了解,我校自建校以来,即投入大量资金,花大力气建设生态校园,按人文化、生态化、数字化理念规划建设,已建成了现代化的教学楼群、实验楼群、图书馆、行政大楼、大礼堂、学术报告厅、生态湖等。校园布局科学合理,风格多样,校园内绿荫葱翠,鲜花四季开放,建筑与园林交相辉映,具有鲜明的现代气息。校园里除了乔、灌、花、草等植物疏密适当、高低错落,还引进了国外珍稀植物品种,并打造了具有热带风情的景观绿化带,营造出令人心旷神怡的感觉。 锦江春色 阳光普照下锦江校园焕发出绚丽的光芒 白鹭在文泉湖畔栖息 同学们行走在漂亮的校园里 校园内绿荫葱翠 富有热带气息的植物 现代化的教学楼群 傲然挺立的教学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