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学院刑法学科教师受邀赴日进行学术交流并做主题演讲

29.10.2013  11:28

  2013年10月21日至26日,我校法学院刑法学科专业教师唐稷尧教授、蔡鹤副教授、张光云副教授、陈山副教授应日本专修大学校长(现为理事长)、当代著名刑法学者日高义博教授邀请前往日本作深度的学术交流与访问。

  日本专修大学创立于1880年,是以法学、经济学为主的综合性大学,系明治时期“五大法律学校(专修大学、明治大学、法政大学、早稻田大学、中央大学)”之首,以率先在日本实现以本国语・日语进行法学教学而闻名,现有在校学生约2万人,其法学研究与教育在日本学界及司法界具有重要地位与影响。

  法学院唐稷尧院长一行四人在东京受到了日本专修大学理事长日高义博、校长矢野建一、常务理事松木健一、理事兼秘书长小野博良等人的亲切会见,双方就法学专业教育、法学学科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法学院院长唐稷尧教授还就我校新成立的日本研究中心向日方做了介绍,矢野校长高度赞赏我校在加深理解日本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并表示希望在此方面能做进一步的交流与合作。

  10月23日下午,唐稷尧教授应邀在该校面向法学部教师与学生做了题为《中国刑法解释的权力体系与基本立场》的学术报告,系统介绍了中国刑法的“科层化”权力解释体系以及中国刑法学中的“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论争,创造性地提出了“形式解释限定下的实质解释观”。日高义博教授高度评价了唐稷尧教授的创新观点,并从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权保障机能等现代刑法理念进一步论证了这种创新意义的刑法解释观。

  10月25日,为促进中日刑法的进一步交流,日本专修大学刑事法判例研究会专门组织召开了“日中刑事法研究会”对中日刑法学中的“刑法解释”、“日本刑法的发展”、“不作为犯”问题等做了深入研讨。唐稷尧教授就中国刑法的解释问题做了视域更加广阔的介绍;日高义博教授对“日本刑法的发展”做了介绍,从“古代日本刑法”、“近代日本刑法”、“当代日本刑法”的历史截面出发,展现了中国古代刑法、欧陆近代刑法与日本刑法的继受关系,归结了日本刑法的当代特性;陈山副教授、蔡鹤副教授就“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日本刑法解释”等问题与日方刑法学者做了交流,日方杉山博亮客座教授、森住信人准教授、渡边一弘准教授就“科层化解释体制的优劣”、“刑事上诉与刑法解释权力体系”等问题与我校教师进行了交流。

  学术交流之余,日高义博理事长亲自带领我校教师参访了该校藏书丰富的神田校舍图书馆(该图书馆拥有46万余册各国语言的法学类图书)、以培育法曹人才为己任的法科大学院、设施齐全的法学教室以及独具特色的校园场馆。在日期间,我校教师还接受日本大学资深刑法学者船山泰范教授邀请前往日本大学法学部交流、访问,我校教师与船山教授就中日刑法过失犯罪理论中的“危惧感说”的现状与前景展开了研讨,对联合培养法学研究生问题进行了初步磋商。我校教师张光云副教授承担了此次交流、访问期间的全部翻译工作。

  近年来,我校法学院不断强化法学专业与学科建设,其刑法学科在学术成果、教学教改、人才梯队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此次我校教师的对日访问、交流活动首次搭建了我校与日本高校法学部(院)的合作桥梁,拓展了我校法学专业教师的学术视野,提升了我校法学学科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