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助政策实现教育阶段全覆盖

11.12.2015  11:01

 

  【教改纲要·五年看变化】

  2010—2014年全国学生资助资金共计5564亿元,累计资助学生4.1亿人次,基本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从《教育规划纲要》颁布5年来的整体情况分析,在全国各级教育部门都制定了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了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区域性学生资助的差别和距离在降低,受助人生均费用标准在提高,教育公平性问题有较大改善;学生资助的总体满意度、学生满意度和学校满意度等方面,均得到社会较为普遍的认可。”在12月9日教育部举行的“《教育规划纲要》学生资助中期评估报告”发布会上,北京科技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所长曲绍卫如是说。

  以“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

  从经费投入看,2010—2014年全国学生资助资金共计5564亿元,其中2014年为1421亿元,比2009年翻了一番。从受助学生看,2010—2014年全国累计资助学生4.1亿人次,其中2014年为8544万人次,比2009年增长30%以上。5年来,我国学生资助经费投入和受助学生人数均大幅增长,基本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

 

2006-2014年我国学生资助资金规模资料图片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告诉记者:“我们两次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达到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4元,达到每生每年800元;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生均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3000元。

  此外,我国的资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同时扩大了资助范围,将农村义务教育实施的“两免一补”政策,扩大到全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并且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形成“三位一体”的资助格局和“多元混合”资助模式

  评估报告显示,我国现行资助政策体系涵盖了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阶段,实现了教育阶段的全覆盖;涵盖了公办和民办学校,实现了不同性质学校的全覆盖;形成了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资助格局;形成了普惠性资助、助困性资助、奖励性资助和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的“多元混合”资助模式。

  “社会对国家资助政策的总体满意度较高,接近90%。学校对国家资助政策的满意度超过95%。学生对国家资助政策的满意度接近91%。家长对国家资助政策的满意度约83%。”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授丁小浩指出。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的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中,特别注重助学贷款的重要性,助学贷款在学生资助资金构成中仅次于政府投入,使之成为与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政策相配合的重要资助工具。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魏建国表示:“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居民收入统计等基础条件都不是很健全的情况下,通过制度创新,实施了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基本解决了助学贷款在发放和回收方面的世界性难题。

  将继续在精准资助上下功夫

  扶贫工作贵在精准。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表示,精准资助是对学生资助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目前做起来仍有难度,但仍会在这项工作上下功夫。“首先,要精准识别资助对象。通过信息搜集、评审评议、抽样核实等方法,找准确实经济困难的学生,建档入库。其次,要依据程度的不同进行资助。这次评估报告,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就是在经济困难学生当中也有不同层次的需求,基本学习生活费用等保障程度应该有区别。最后,管理层面上,我们会与其他部委协同工作,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在资金分配、制度设计、技术手段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及生源较多的院校倾斜。

  尽快建成以学籍为基础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提高学生资助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与人口、低保、扶贫等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或信息共享,为各级各类学校确认学生身份、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技术支持,提高资助管理工作效率和学生资助的“精准度”,这些都成为未来学生资助工作发展的动力和目标。

  (光明日报北京12月9日电  光明日报记者  杜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