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恐立法的进程

03.03.2015  10:45

  专家认为,中国反恐立法进程根本上是受日益严峻复杂的反恐形势的推动。我们必须要出台反恐的专门法。

  1997年

  恐怖组织首次入刑

  1997年,我国新刑法将恐怖组织首次入刑,增加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并规定,如果犯该罪还实施了杀人、爆炸、绑架等其他犯罪行为的,则要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这被视为日后我国出台专门反恐法的开端。

  2001年

  增加资助恐怖活动罪

  “9·11”事件后,国际社会迅速加强反恐立法。2001年12月29日,我国对现行刑法进行修正,刑法修正案(三)出台,主要内容包括:将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刑罚,提高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增加“资助恐怖活动罪”;把恐怖活动犯罪增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等。

  2011年

  出台首个专门

  针对反恐的法律文件

  2011年10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对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作出界定。这是中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反恐工作的法律文件,意味着中国在反恐领域的立法迈出了第一步。

  2014年

  首部反恐法草案初审

  2014年10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2015年

  首部反恐法草案二审 2015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这是该草案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二审稿增加规定: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直接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

  据央视《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