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连跌后首上涨 成都93号汽油每升涨0.23元

10.02.2015  12:59

        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9日讯(记者 董焦)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90元和28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21元和0.24元,调价执行时间为2月9日24时。

        9日下午,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9号),四川新闻网记者自省发改委网站获悉,对应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并公布的中心城市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我省三个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相应调整,调价执行时间为10日零时。经此轮调增后,成都93号汽油涨至5.92元/升。

        汽柴油价终止“十三连跌” 涨幅均在0.2-0.3元

        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2月9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1月下旬以来,受国际石油企业宣布减少投资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上行,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有所上涨。

        经此轮调整,成都市93号汽油涨至每升5.92元,涨幅达每升0.23元;97号汽油涨至每升6.38元,每升上涨0.25元;98号汽油涨至每升7.12元,每升上涨0.28元;90号汽油则涨至每升5.55元,每升上涨0.22元。此外,0号柴油(国III)每升也上涨0.23元,为5.26元。

        省发改委强调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公布后,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而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本轮系年内首次上调 私家车千公里油耗或增18.4元

        成品油价格的上调势必会增加物流运输企业及私家车主的油耗成本。以月跑2000公里、每百公里耗8L汽油的私家车为例,因93号汽油每升上涨0.23元,相应下个计价周期(约半个月)的油耗成本将增加18.4元左右,因此建议私家车主需提前备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