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1个行政事业单位8月起试点不定时工作制 不涉及普通行政管理岗

01.08.2017  10:34

  ■首批试点部门:

  市公安局(含交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交委、市农委、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政务中心11个市级部门

  ■涉及领域:

  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大领域

  四川在线消息(史晓露 记者 蒋君芳)7月31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成都市政府通过了《关于我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试行意见》,从8月1日起,成都11个行政事业单位将试点不定时工作制,更好地满足群众办事需求。错时延时的具体方案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制定并适时对公众发布。

  据悉,不定时工作制,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因工作性质或职责所需,不实行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统一作息时间制度,或需要在周休息日和节假日继续工作的工作制度。此前,人事部已有相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为什么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成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试点,重点是解决下班后、周末和节假日,群众遇到急难事、矛盾纠纷,企业、上班族办理涉及政务服务或民生事项等难题,实现“群众在哪里、服务就在哪里,市场在哪里、监管就到哪里”,确保服务全覆盖,监管无盲区。

  涉及哪些部门?

  首批试点部门包括:市公安局(含交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交委、市农委、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政务中心11个市级部门。

  涉及哪些人员?

  成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试点不搞一刀切,机关事业单位的普通行政管理岗位仍实行“朝九晚五”统一作息制度。有工作需要的一线服务岗位、行政执法岗位等,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包括轮班、倒班、弹性工作时间等在内的多种工作方法,科学调度,合理安排。

  涉及哪些领域和服务事项?

  试点初期,将聚焦群众最为关切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大领域,重点在执法监管和行政服务等岗位实行以“错时工作、延时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不定时工作制。

  市场监管领域:食品管理、医药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旅游市场以及文化市场等行政执法单位,按照工作需要分类别、分班次开展执法巡查,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重点加强夜间经济的市场监管;根据监管对象违规特点以及线索举报,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定时现场执法;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社会管理领域:公安、交通、城市管理、信访维稳等单位,根据勤务特点,合理确定工作班次,加大现场巡查力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按规定做好重要信息报送工作;如遇突发紧急事件、群体性事件或矛盾纠纷,迅速响应,妥善处理。

  公共服务领域:政务服务单位通过网络政务服务平台、自助服务机器和借助社会服务机构提供智能化、便捷化服务;涉及投资环境和市民公共服务的,提供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节假日定时服务等;合理安排各类公共文体活动服务时间、场所开放时间,尽量错峰开馆,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照常开放;市和区(市)县所属医院除工作日接诊时间外,科学合理安排医师开展假日诊、夜诊等。

  如何实施?

  错时延时的具体方案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制定并适时对公众发布。相关具体方案以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布为准。

  行业主管部门应通过强化考勤制度和加班审批制度,严格落实轮休补休等配套措施,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 

  四川在线消息(史晓露 记者 蒋君芳)7月31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成都市政府通过了《关于我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试行意见》,从8月1日起,成都11个行政事业单位将试点不定时工作制,更好地满足群众办事需求。成都政务中心、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错时延时工作安排出炉,武侯祠、杜甫草堂、金沙遗址服务时间均有延长:

  一、市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

  1.市属博物馆统一执行夏季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和冬季时段(11月1日至4月30 日)制度

  成都博物馆

  夏季时间开放时间为9:00至20:30(19:30停止取票)

  冬季时段开放时段为9:00至20:00(19:00停止取票)

  武侯祠博物馆、杜甫草堂博物馆、金沙遗址博物馆

  夏季时段开放时间为8:00至20:00(19:00停止售票)

  冬季时段开放时间为8: 00至18:30(17:30停止售票)

  2.市属文、图两馆

  成都市文化馆

  开放时间为9:00至20:30

  成都图书馆

  开放时间为9:00至20:30(周日开放时间为9:00至16:30)

  二、各区(市)县公共文化服务场所

  市文广新局将要求各区(市)县文广新局参照市局做法,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不定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成都市政务服务务系统延时服务安排

  自2017年8月1日起,全市政务服务窗口(含市政府政务中心、各分中心,各区(市)县政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等服务窗口)试行延时服务。

  1、全市政务服务窗口在法定工作日中午(12时一13时)提供延时服务。全天服务时间为:9:00-17:00.

  2、为群众个人服务窗口(含各区(市)县政务中心、市政府政务中心各分中心及相关外设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窗口)在每周六9:00-17:00提供延时服务。

  3、市政府政务中心为企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的服务事项试行预约式服务,安排在每周六9:00-17:00.

  4、因国家、省、市政策性等因素造成相关服务需求量激增时,各政务服务单位应视情提供法定工作日夜间和节假日延时服务。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市政府政务中心

  1.工作日全天服务时间为:9:00——17:00

  2.下班、周末、法定节假日提供预约服务。

  (三)市政府政务中心各分中心

  1.房产分中心(含不动产登记)及外设窗口: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天服务时间为:9:00-17:00

  2.公积金分中心及外设窗口: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天服务时间为:9:00-17:00

  3.人社分中心及外设窗口: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天服务时间为:9:00-17:00

  4.公安办证分中心及外设窗口;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天服务时间为:9:00-17:00,小长假的最后一天、大长假的最后四天9:00-17:00

  5.公安出入境分中心及外设窗口: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天服务时间为9:00-17:00

  6.公安车辆办证分中心及外设窗口: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天服务时间为:9:00-17:00

  (三)各区(市)县政务中心及下辖政务服务机构

  1.各区(市)县政务中心:工作日全天服务时间为:9:00一17:00:涉及个人事项和企业法人预约事项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天服务时间为:9:00-17:00

  2、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天服务时间为:9:00-17:00;如周日为赶集日,服务时间为 9 : 00-13 : 00.

  3、村(让区)便民服务室: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天服务时间为:9:00-17:00.

  因受上级审批专网开放时间限制的事项除外。

  二,预约服务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要预约服务的,可以采取电话预约、网络预约、微信预约、手机APP预约等方式提出申请。

  市政府政务中心预约电话:028-86924837,86924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