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6月底前全面公开政府职能等六大事项

07.04.2015  10:35

向社会全面公开六大事项

  1 政府职能

  2 法律依据

  3 实施主体

  4 职责权限

  5 管理流程

  6 监督方式

  4月1日,《成都市依法治市2015年工作要点》正式下发,针对各项工作重点,各部门各单位负有哪些具体责任?在哪个时限内完成?有没有与市民息息相关的内容?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成都市依法治市办表示,2015年是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务实创新落实年,做好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市《决定》和《成都市依法治市实施纲要》部署,把法治作为治蓉兴蓉的基本方式,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扎实推进七个方面重点工作,着力立良法、施善治、建公序、树信仰,真正使法治成为成都最鲜明的城市特质和最核心的竞争优势,加快建设公平正义、和谐有序的法治成都,奋力实现依法治市工作“落到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标。

   关键词

  大力推进依法执政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制定实施《中共成都市委重大决策前置合法性审查办法》,将报请市委常委会审议的议题纳入前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明确审查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建立多方联动审查机制,推动党委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依托四川省党内法规工作电子平台,实现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电子化、网络化运行,深入推进党务公开。

  各级干部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着力推进区(市)县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治市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

  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对违法行政、枉法裁判、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及不按规定受理群众意见或对群众意见故意推诿、久拖不决等行为的问责力度;深入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和纪律规定规范执纪行为,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关键词

  切实加强地方立法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建立人大主导立法、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重要政府规章、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民主立法体制。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立法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公布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公开征求意见及意见反馈等制度。

  保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及时进行,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改革要求的法规规章,开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