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试行支出型贫困救助办法

20.05.2016  11:46

 

(记者李倩薇)记者19日从成都高新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帮助因病、因灾致贫的家庭渡过难关,成都高新区近日出台《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试行)》,探索建立分层次、多元化救助帮扶机制。

        支出型贫困家庭一般是指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和遭遇突发灾难,导致家庭刚性支出和财产损失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由于家庭收入超标又无法享受低保,他们往往处于社会救助的“夹心层”,可能比低保户更困难,需要政府和社会伸出援助之手。

        成都高新区此次出台的《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试行)》明确的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重特大疾病种类共有32种,包括人们熟知的恶性肿瘤、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多个肢体缺失、良性脑肿瘤、深度昏迷、瘫痪、严重运动神经元病等,以及鲜为普通老百姓知晓的如侵蚀性葡萄胎等重特大疾病。

        该办法确定的“灾难种类”则包括地震、滑坡、泥石流、干旱、洪水、飓风、暴风雪、沙尘暴、冰雪冻害、雷鸣闪电和地面沉降等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房屋倒塌等财产性损失以及车祸、高空作业坠落等引发的人员伤亡。

        成都高新区将采用生活救助与因病因灾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模式,人均月收入低于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享受每月补差的生活救助;因病因灾救助,则细分为大病门诊救助、大病住院救助和突发灾难救助三大类,各类救助的街道上限为5万元/年。

        在达到救助上限后自付部分仍超过5万元的家庭,可提出申请,由街道专项救助基金和成都高新区慈善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救助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