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成都高新区企业登记“三证合一”

25.12.2014  16:50

12月25日,成都高新区对外宣布,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启动实施《成都高新区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成都高新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将不用再分别跑手续办审批,只要在一个窗口就可以全部搞定。据悉,“三证合一”在四川省尚属首次。

实行‘三证合一’是成都高新区推进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的重要举措。”成都市高新工商局副局长孙秀蓬表示,《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成都高新区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促进成都高新区经济在新常态下实现稳中向好发展。

在全省率先推行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12月25日,李先生到成都高新区咨询办理工商注册的事情。成都市高新工商局的窗口工作人员告诉他,在2015年1月1日之后,成都高新区将实行“三证合一”新政策,“企业最快可以在一天内办结、一次性拿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一的执照。”这让李先生感到既新鲜又期待。

据悉,从2015年1月1日之后,成都高新区将对在辖区内登记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暂不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按照“一表申报、联动审批、限时办结、一窗发照”的模式,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并联审批、各自发证(照),改为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而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仅核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孙秀蓬表示,成都高新区将按照程序简便、成本低廉、服务高效的要求,创新服务方式,提高企业登记效率,方便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真正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改革创新带来的便利。

实行“一窗式”办理企业最快可在申报当天取证

该《办法》明确,企业可自主申请是否办理“三证合一”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实行一表申请、材料共享、信息互认,并按照现行并联审批流程和时限办理,最快可在申报当天办结。

据了解,申请人在办理工商登记时,除提交设立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外,还要填一份《企业三证登记申请表》。工商部门受理后,将材料传递给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后者对企业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分别生成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发送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再为企业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对未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在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时,除提交变更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企业三证登记申请表》和原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已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在申请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时,工商部门将申请材料共享给质监、国税、地税部门。企业组织机构登记事项、税务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但不涉及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企业按照原组织机构变更登记程序和税务变更登记程序分别向质监、国税、地税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如果企业申请注销登记的,按原注销登记流程和时限办理。相关信息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共享。

对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成都高新区将免收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工本费;对不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按照原登记要求和收费标准,收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工本费。此外,对于已实行“三证合一”登记,但企业经营确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由质监、国税、地税部门根据企业申请,凭其提交的载有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予以制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收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工本费,并做好相应记录。(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