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例!排污超标 作坊老板获刑

15.07.2015  13:32

   大邑老板无证经营 排污重金属超标获刑一年  

 

      大邑一无证经营的热镀加工作坊,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地沟。经检测,废水中总氰化物超标1842倍,悬浮物超标399倍,铜超标95倍。

  经大邑检察院指控,7月14日,法院以该作坊负责人吴峰(化名)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另一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1年执行,并处罚金5000元。

  此案也是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以来,成都市首例因排放含重金属超标污水获污染环境罪案。

   超级剧毒”氰化物 严重可使窒息死亡  

  

 

  2014年9月,有居民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大邑县董场镇的一家私人小作坊,其排放的白色浑浊废水有强烈刺鼻味道。

  当地环保部门立即介入调查,经当地环境监测站检测,这家热镀加工作坊排出的废水,总氰化物超标1842倍,悬浮物超标399倍,铜超标95倍,锌超标47倍,化学需氧超标5.91倍,PH超标2.5个单位。

  “氰化物有剧毒,中毒非常迅速。它通过皮肤吸收、伤口侵入、呼吸道吸入、误食等进入人体,使人中枢神经系统瘫痪,引起呼吸困难,严重则窒息死亡。”大邑县环保局长杨建林说,氰化物是污水排放中的重点监控对象,一点点都会使人中毒,像此案超标接近2000倍的,“属于超级剧毒”。

  吴峰的作坊每天几乎要排放二三十吨的废水,无证经营的他一直抱着一种侥幸心理做生意,觉得废水没有什么味道了便直接排出,殊不知这样的行为不仅污染了环境、危害了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更是触犯了法律。

  (图片来源:华西都市报)

  熊猫新闻谢蕊蔓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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