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参保人待遇不打折

15.06.2016  16:30

  本报讯(记者 雷倢)企业呼唤已久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在成都再次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近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了解到,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成都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下降30%。同时,在此期间,成都市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

  记者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去年,成都就先后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三项社保费率,为企业减负超过15亿元。此次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也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为企业减负的“组合拳”之一。

  这也是企业当前的期望。两个月前,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劳资经理易伟就曾向记者表示,“养老保险费率偏高,企业更希望降低养老保险费率,这样的实惠,比之前下降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率更高更直接。”以一家拥有100名员工、每人每月工资为5000元的企业为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降一个点,就意味着企业每月总共少支出5000元,一年下来,便少缴纳6万元。

  如今,易伟的这个愿望实现了:按照新的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她所在的企业每个月将少缴纳30余万元,加上之前成都市下调的另外三项社会保险费率,她所在企业每个月的成本将会减少60余万元。她感叹:“这是实实在在地减少了经营费用。

  社保费率下降,参保人待遇会“打折”吗?对此,成都市人社局宣调处处长罗霆回应,此次降低社保费率,不会对原有职工最终的社保待遇造成影响。因为养老金水平高低与参保人员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高低、退休时间早晚紧密相关,但这次费率降低只影响统筹基金的收入,不涉及缴纳年限、缴费基数等,因此不会影响养老金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