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受理首例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

18.03.2015  15:28

四川在线消息 (周志刚 高志超 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近日,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正式受理成都市绕城高速上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据了解,这是该院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以来受理的首例大交通管辖案件。3月17日,成都铁路运输法院通报这起案件,并以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据介绍,本案被告崔某于去年10月24日驾驶挂车,在绕城高速成灌C站32通道与正在为另一被告成都市双流某某公司进行施工作业的本案死者余某发生挤压,致其重伤抢救无效死亡。经过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被告崔某及成都市双流某某公司应承担该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但事故发生后,原被告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特诉至铁路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赔偿金共计60余万元。

铁路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3月1日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成都市内发生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民用航空运输以及绕城高速的相关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民事案件。根据预测,今年内,铁路法院受理的上述案件将有大幅度增长。为了方便群众参加诉讼,两级法院还新建了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站。同时,大交通民商事案件管辖范围、诉讼须知、立案咨询电话、邮箱等便民信息已在两级法院官网及官方新浪微博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