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逐步消除无等级幼儿园
成都市教育局日前印发《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规定市等级幼儿园若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违规收费、开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实验与活动,或者有违反《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且情节严重的,可给予不予评定等级或降级处理。据悉,成都市幼儿园的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中,评定指标体系分为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基础性指标包含办园条件、园务管理、保教工作、儿童发展、办园效益等5个一级指标,含15个二级指标,51个三级指标。其中,家长满意率、幼儿是否喜欢本班教师等均纳入了评级指标中:若幼儿园没有达到“90%以上幼儿喜欢本班教师,愿意上幼儿园”的指标,评定中将酌情扣分。 成都市2012年曾出台《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此次出台的新《办法》更加注重提高幼儿园内涵发展的评分权重,如是否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等,更加关注保教实施的过程和质量,在硬件方面的分数权重则有所降低。按规定,重新评定等级后,相关幼儿园需实用新的规范等级园标牌,凡是原有的等级标牌与市教育局确认的式样不符的,须在2015年12月底之前完成更换。 逐步消除无等级幼儿园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统筹规划和组织开展区域内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健全幼儿园等级提升扶持和奖励机制,逐步消除无等级幼儿园,整体提升区域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以幼儿园等级评定为抓手,引导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内涵建设,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分园必须单独评定等级 《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从办园条件、园务管理、保教工作、儿童发展、办园效益五个维度,建构了包括基础性指标与发展性指标相结合的幼儿园质量评价体系。按规定,全市范围内所有经区(市)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审批)、具有事业单位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的幼儿园都应参评,而且幼儿园举办的分园须单独评定。 据了解,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实行分级负责、分等评估原则,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属地内二、三级园评定和一级园初评,市教育局负责一级园评定和二、三级园的抽查。 新建园可预评二三级园 等级幼儿园如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实验与活动;经查实存在严重违规收费等管理问题;经查实有违反《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情节严重,评定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限期整改、不予评定等级或降级处理。 按规定,新设立的幼儿园,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幼儿园的办园条件预评为二级或三级,办园满一年后正式申报等级评定。二、三级幼儿园原则上3年后可申报更高等级。 每三年将重新复核一次 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对负责评定范围内的等级幼儿园每3年重新复核一次。对复核不合格者给予限期整改或降级处理。 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当年新认定和重新复核的二、三级幼儿园进行抽查。如抽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给予限期整改或降级处理。 按规定,等级幼儿园搬迁园址、合并、举办新的分园,举办者发生变更的或降级期满一年的,须重新申报等级。停止办学6个月以上或被注销时,原等级自动取消。 九种情况“一票否决” 按规定,成都市幼儿园只要出现如下九种情况之一,将不予评定等级,将被“一票否决”:幼儿园经费投入不能保障正常运转;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未做到专款专用;伙食费被单位、个人截留或挪作他用;园舍不在安全区域内,不符合规范要求;未配备卫生保健员;存在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进行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实验和活动;三年内发生过传染病流行并造成恶劣影响;近三年出现过有损办园声誉、招生行为违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违反师德行为,且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近三年受过教育、消防、卫生、食药监、物价等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信访或举报。 按规定,办园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来源稳定,能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 园长学历影响等级评定 幼儿园班级规模一般不大于12个班,原则上幼儿总数不超过360人。幼儿园的园长、副园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五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并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若园长、副园长不符合资质条件,需限期整改,暂缓评定等级。 幼儿伙食费需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与成人伙食账目严格分开,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幼儿园还应每周向家长公示带量食谱和餐厨垃圾处理情况,每月公示伙食费收支账目、食品来源索证材料,期末公示本学期伙食费整体结算情况,且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按规定,幼儿园内若有有毒植物或带刺植物,需限期整改,暂缓评定等级。 (成都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