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车商千万元买的“爆炸车” 因无鉴定报告无法上牌

18.05.2016  08:44

■ 2015年12月,克莱斯勒官方声明称,天津港事故中的部分全损车辆,经测试评估,确定不可能通过维修手段使车辆达到乘员安全操作和使用的标准,不应再进行销售。

■ 今年1月,大地保险公司对这批爆炸车进行公开拍卖,成都一平行进口汽车车商,以340万元拍下10辆。另一家成都车商,则以33.3万一辆的价格,从其他销售商中购入了20辆。虽然已经通过技术手段将部分爆炸受损车辆恢复“原貌”,但成都车管部门已经明确表示不能够为这批爆炸车辆上牌。

车商负责人:

知道是“爆炸车” 以为可上路

“已经修好3辆了,修车已经都花了12万……”该车商一位负责人李阳(化名)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今年1月28日他们通过拍卖购得10辆在天津港爆炸事件中受损的克莱斯勒大切诺基车型,虽然拍卖时被告知这批爆炸车来源是去年天津港爆炸现场,但卖方仍然完整提供了车辆的《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海关货物进口证明》、《车辆一致性证书》——这在从事进口汽车销售10多年的李阳看来,按以往经验来说,车管所应该允许车辆在恢复原貌后进行上牌并上路行驶。然而直到现在,成都车管所也不允许这批车辆上牌。

“如果相关部门不允许销售这批车辆,原本我们考虑的是公司员工自用或者由公司上牌后以租赁的形式投入租车行业。”李阳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我们买回的爆炸车大多数车体结构和发动机、变速箱这类大件并未损坏,而对于修复完成车辆的安全性和功能性,我们进行了相关评估测试,我们认为完全能够达到相关标准。”

而据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在成都还有其他的商家也购入了该批次爆炸车。“我们公司以33.3万一辆的价格,从其他销售商处购入了20辆‘爆炸车’。”成都另一家不愿透露公司名称的汽车销售商负责人庞先生告诉记者,现在车辆几乎修复完成,修车费平均每辆5万元左右,却被告知不能上牌,车也无法销售。于是,他们和一些车商代表正在向大地保险公司进行维权,试图通过司法途径将问题解决。

成都商报记者 刘逢源 张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