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调整食药监局职责 生产经营者将成安全第一责任人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胡佳丽 王玥)今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在官方网站上公开了《关于改革完善市、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其中指出,设立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成都市政府工作部门。本次改革的目标为,完善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建立第一责任人机制 健全监督检查制度
《规定》对成都市食药监局的各项职责做出了调整,将成都市工商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成都市食药监局。成都市质监局承担的生产环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安全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职责划入成都市食药监局。成都市商务局承担的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成都市食药监局。
同时,在划入一部分职责后,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和对地方的监督检查制度。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高新区、天府新区纳入组建计划
《意见》中提到,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也要纳入组建计划中,组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食药监管执法机构,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要组建食药监局(挂食安办牌子),为管委会工作机构,业务上接受市食药监局的指导。新组建的食药监局核定行政编制22名(含食药监管所),领导职数按2—3名核定。
同时,组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食药监局直属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核定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不少于15名。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可结合实际,参照区(市)县设立乡镇(街道)食药监管所,并建立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队伍。
新增应急管理处 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在《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新成立的成都市食药监局机关,配备行政编制105名。其包括局长1名、副局长4名,机关党委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副局级)、药品安全总监(副局级)各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6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0名;食品安全监察专员6名(正处级3名,副处级3名)。
同时,成都市食药监局的内设机构由此前的12个增加至16个。值得一提的是,新增设的应急管理处,挂投诉受理举报处牌子,将受理群众举报,今后对食品药品监督方面的问题,市民可拨打“12331”热线,将由应急管理处进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