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 成都调整“电子眼”通知方式 车主可登录交管局官网变更手机号

26.08.2014  21:59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李丹)8月26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从9月1日起,成都交警对于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后的“交通违法告知”,将根据违法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和驾驶人已登记的手机号码,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交警建议,车主可登录成都交警官方网站(www.cdjg.gov.cn)变更手机号码。

针对有部分驾驶员更换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后并未及时前往交管部门更新的情况,交警建议,市民只需登录成都交警官方网站,点击“确认手机号码、订制免费信息”订制服务的蓝色窗口,进入界面并按照提示即可进行变更。绑定了驾驶人或车辆的信息后,驾驶人何时换证、车辆何时年审等一切信息都会提前发送到登记号码的手机上。目前,“小秘书”可提醒的业务包括38项,其中11项为车管业务,27项为驾管业务。例如:车辆临界报废、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检验到期、驾驶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换证、记分临界、满(超)分、体检到期、换证到期、逾期未审验等都会提前收到提醒短信。

其中,车辆年审的提醒短信会在检验日期的前一个月发出,驾驶证换证提醒会提前90天发出,而如果逾期仍未办理,在逾期的第一天,第2条提醒短信会再次到来,提醒市民已经逾期,应尽快前往办理相关业务。

      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也可以通过成都车管所声讯电话:(028)82001010、87850230;全市各交警车管窗口及社会化驾驶人考场、检测站、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办理手机变更业务,免费订制短信。

单位所有车辆,其单位应指定车辆管理人,持单位介绍信、管理人身份证等资料前往全市各交警车管窗口主动登记车辆管理人的手机信息,以便及时接收各类涉及本单位车辆的车管信息。

◆ 车辆交通违法其他查询方式

1、成都交警官方网站“电子警察查询界面”;

2、成都交警电子警察处理中心违法查询电话:68188888(每日的9:00至20:00);

3、城区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的违法查询触摸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