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试点设立"配送示范区" 统一配送城区卖场货品

12.09.2014  11:14

    9月11日,记者从成都市物流办获悉,该市《关于促进城市共同配送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于近期正式启动。计划分类选取三类试点企业,整合新都、龙泉驿、双流等物流园区的标准化仓储设施,设立统一监管的“配送示范区”,商品由统一标准化集中配送车辆进入市区的超市、卖场等。

    过去,成都的超市、卖场里的商品,多数由供货商直接送到门店上去,“每个门店的需求不一,一辆货车可能在没有满载时就需要入城,效率低且对城市交通也造成了较大的压力。”今年上半年,成都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50.84亿元,同比增长13%,增速高于全国0.9个百分点,新增的商业营业面积达60余万平米。商贸业的繁荣,更加凸显城市共同配送的重要性。

    成都市物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计划实施的配送方式是,在绕城高速外侧设立城市配送示范区,中心城区大型商业卖场、连锁超市的供货商的货物集中存放在示范区内,“大车换小车”,通过统一的标准化配送车辆将货物送进市区。初步计划,配送示范区将整合新都、龙泉、双流等物流园区(中心)和物流服务站的标准化仓储设施建设。

    据悉,成都市将选择三类试点企业,未设立配送中心、采取供货商直送门店的商贸流通企业,鼓励自建或租用标准化仓储设施设立配送中心,开展城市集中配送;已经自建配送中心的商贸流通企业,鼓励仓储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配送业务流程改造升级;为商贸流通企业提供配送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或供货商,鼓励使用标准化集中配送车辆和仓储设施,开展城市集中(共同)配送。

    试点企业还需通过购置或者改造的方式,使用“车型统一、技术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的标准化集中配送车辆。这些标准化集中配送车辆将纳入城市共同配送监控平台,接受公安交管、交通、物流等有关部门的行业监督和管理。

    试点将逐步推行,从超市卖场、便民连锁、百货零售等主要商业业态开始,逐步覆盖电子商务、批发市场、专业卖场、餐饮等其他业态。

    成都市将提供一些政策支持,“企业建设或租赁配送中心、购置符合要求的标准化配送车辆,都能获得一定的资金补贴;标准化的配送车,可以优先保障货车入城证,在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将为这种车辆划定临时停车区域,方便停靠和装卸货品。”(记者 刘莉)

    原标题: 绕城高速外,大车换小车后再进城 统一配送成都城区卖场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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