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方破获一起特大传销案 涉案金额超千万

13.05.2014  20:37

  四川网络广播电视台13日消息 记者今天从成都市公安局获悉:经过1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日前,成都警方采取“区域联动,多警协同”的方式,一举抓获传销组织骨干成员21人,挡获参与传销人员504人,打掉一个涉案金额逾1000万元的特大传销犯罪网络,取得了全省今年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的重大胜利。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中治办和省公安厅关于2014年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的部署和要求,成都警方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自我加压,及时部署开展了为期10个月的打击传销犯罪专项行动。行动中,警方不断强化工作措施,迅速掌握了一个以新都区为核心,辐射成都市锦江、青羊、金牛、成华、武侯、高新、天府新区等15个区(市、县)的庞大传销犯罪网络,并成立了“2.26”专案组,全力侦办该案。

  为尽快打掉这一庞大传销犯罪网络,根据前期侦查情况,3月26日傍晚,成都警方组织100余名警力对该传销组织骨干成员进行收网抓捕,先后在湖南省长沙市抓获该传销组织的“幕后老总”喻某某,在青羊、金牛、锦江、成华区等地抓捕该传销组织的成都地区负责人宋某某及管理层骨干共21人。3月27日7时许,专案组又组织成都各区(市)县公安局经侦民警会同新都区工商、城管、消防、卫生、民兵等力量,对新都区涉及传销的28个小区177个点位的127户开展集中收网行动,现场挡获参与传销人员504人,成功摧毁了该传销犯罪网络,及时消除了社会危害。

  经警方初步审查,自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喻某某(男,湖南省浏阳县人)、宋某某(男,湖南省会同县人)等人打着“自愿连锁经营”(又称1040工程)的幌子,以纯资本运作的方式,大肆诱骗湖南、湖北、广西、江西、广东等外地人员来成都市参加传销活动。参与者只需交纳3800元—69800元申购费后即成为“业务员”并不断发展下线,依此类推,组成“金字塔”型的传销团队体系。根据其团队体系的总申购份额的不同,该传销人员级别依次可升级为“组长”、“主任”、“经理”、“老总”等,并根据自身相应的级别从发展下线缴纳的申购费中获取几千乃至上万元不等的“提成”。截止案发时,该传销犯罪团伙已发展传销人员上千人,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

  通过侦办此案,民警发现,与以往销售商品的传统传销相比,资本运作类传销更具欺骗性和诱惑性,其实质就是该传销组织“幕后老总”喻某某形容的“瓜分金钱的游戏”。该传销团伙以连锁销售、资本孵化、民间合伙私募、互助式小额理财为幌子,凭借“国家秘密政策”投资西部大开发的谎言,通过拉人头、吸纳会员、发展下线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大肆牟取非法利益。尤其是所谓的“1040阳光工程”——即投入69800元,最大收入可获得1040万元巨款,极具蛊惑性。

  与其鼓吹宣传的投资相反,办案民警的调查结果是新人加入该传销组织缴纳的69800元,会被要求打入由最上线人员控制的指定账户,随即该笔款项会以返利和提成的形式在当事人及其上线的8层传销人员中进行分配。其中,当事人19000元、直接介绍人和经理各自6000余元左右、间接介绍人和两个上线经理1000元至2000元不等,三个老总级别的分别是10500元。分配后的资金会有10%被提取,作为“公积金”或“”,在管理层老总之间进行再分配。所谓的连锁经营、资本运作根本就是无中生有的骗局。

  办案民警还发现,为确保这个游戏能够不断得以延续,该传销组织还成立了其专门的管理体系,由总裁、区长、组长和部门总监组成。教育总监负责管理教育培训、自律总监负责纪律监督检查、经晨总监负责组织早晚会议、申购总监负责新人登记收款。管理层下面则由若干个家庭组成,每个家庭也分别有家长及教育、自律、经晨、申购等总管,对应进行管理。其管理制度主要以《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为核心,表面上看是让人循规蹈矩,比如严禁在行业内外喝酒、严禁参与赌博、避免与当地人发生纠纷、甚至在路上见面不能握手,要假装不认识对方等等比公安部门还严格匪夷所思的管理制度,对当地社会治安毫无影响,没有危害。其实是为了防止被外界发现,逃避查处。

  该案现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1人(其中刑事拘留29人、监视居住1人、取保1人),行政处罚参与传销人员296人、教育转化遣返203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讯之中。

  四川台记者向显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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