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规定 养老设施纳入新建小区公建配套

16.02.2015  11:58

新闻背景

60岁以上老人成都占比超20%

据市民政局介绍,截至2014年末,我市户籍人口1210.7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249.6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0.6%。

与全国其他14个副省级城市和4个直辖市相比,我市以老年户籍人口249.6万人的绝对数列第1位,占比数列第2位;我市养老机构数257个,可用和在建床位7.04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29张,列第9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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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末,成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占到全市户籍人口的20.6%。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势在必行。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获悉,市政府于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政策扶持力度。

到2020年,我市将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各类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农村社区。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养老服务床位,将从目前的29张,增加到45张以上。

通过前期调研分析,《实施意见》对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特别是针对长期以来困扰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土地供应、税费减免、扶持补贴、人才队伍等瓶颈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永昌在解读《实施意见》时指出,通过完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就业促进、政府投入、投融资、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等政策,我市将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 新建小区养老设施纳入公建配套

在我国,传统“养儿防老”的观念影响久远,且多数老年人不愿意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去养老。在各种养老模式中,大多数老年人更希望社区居家养老。“让老人不完全脱离家庭,在社区享受专业化养老服务,不离亲情、不离熟悉环境,这是养老工作的主要着力方向。”刘永昌说。

实施意见》提出要编制《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落实。其中,新规划建设小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旧城不小于1000平方米、新区不小于12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配套。同时,要将新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公建配套,做到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已建成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不配套的,要逐步通过购置、置换、租赁合法用房等方式完成。

原则上在5000户左右的居住区建设10张床位以上、含全托和上门服务的微型养老机构,重点为轻度、中度失能老人提供养老选择;在3000户左右的居住区建立日间照料中心,为老人提供日托、临托、助餐服务及休闲娱乐场地,初步形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基础网络。

为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我市将积极探索以微型养老机构为核心、日间照料为依托、上门服务为纽带、老年助餐为补充的“四位一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模式。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引导企业搭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培育专业社会组织、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家政和物管企业扩展服务内容等途径,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代缴代购、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个性化服务。

农村养老 福彩公益金30%以上支持农村养老

目前,因观念、收入、家庭等原因,在农村地区推行社会化养老服务还十分困难,这在全国也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刘永昌指出,如何立足成都实际,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是此次《实施意见》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刘永昌介绍,去年,在我市试点建立的5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采取了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如每月免费洗一次床单被套、免费理发、冬天免费洗澡等服务属无偿服务,娱乐活动和午餐按成本价计算属低偿服务。通过这种方式,带动农村养老观念转变,由无偿向低偿、有偿方式过度。同时,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前提下,农村敬老院将探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向社会老人开放。

刘永昌介绍,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资金扶持,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性资金重点向农村倾斜。市本级福彩公益金的30%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