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获得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项目认定权限

04.11.2015  11:18

  本报讯(记者 蒋君芳)11月3日,记者从成都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简化行政手续,成都市本级、区(市)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申请享受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不再需要转报省级相关部门确认项目,改为直接报成都市发展改革委予以确认后,即可到税务部门办理。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设在西部地区的企业,凡其主营业务被省级(副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认定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宏观环境下,这一改革,对简化办事流程、减轻企业负担、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加大企业后续投入等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为方便企业办理该事项,该项工作的办事流程、所需资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均已在成都市发展改革委官网及中国成都政务审批公众服务网予以公示,由成都市发展改革委政务中心窗口统一接件,业务处室进行具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