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绕城范围内禁放烟花爆竹 9名听证代表8人赞成

22.05.2014  18:01

在广汉市一家花炮公司里,工人正在加工制作烟花。

听证会现场,代表踊跃提出建议。

    点烟花放鞭炮,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但随着城市人口激增和空气质量下降,烟花爆竹的禁和放成为了社会争论的焦点。近20年来,成都烟花爆竹的燃放,也经历了从“”改“”的过程。今年,成都市提出了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立法修订,拟再次从“”回归到“”。

    5月16日,成都市召开了《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后称《修改稿》)立法听证会。出席会议的9位听证代表均赞成重新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其中有8位赞成在绕城范围内禁止,1位赞成在三环路内禁止。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和研究,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作为法规审议时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现场

    重新确定禁放区域9人全票通过

    今年3月19日,成都市法制办公布的《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成都市燃放烟花实行分区域管理,中心城区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确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与2009年施行至今的《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相比,禁止燃放区域由原来的“成都市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修改为“成都市中心城区以内”。但中心城区的具体范围是什么?很多市民的概念非常模糊。

    因此《修改稿》对“中心城区”作出了细化解释,即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县深入外环路(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中心城区。《修改稿》将禁放区域拟定在了绕城高速以内的中心城区,较之前的“三环路以内”有所扩大。不过,部分指定区域仍可燃放烟花爆竹,如殡仪馆、公墓等。此外,在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增加了地铁等交通枢纽。

    5月16日的会议围绕两个主题进行,一是,是否需要拟重新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二是如果同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在绕城高速范围内禁止,还是三环路内禁止合适。出席的听证代表为10人,实到9人,9名代表均赞成重新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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