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籍车辆省外遭“电子眼” 罚单可在本市处理

08.02.2014  20:05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李丹) 春节大假已经结束,不少选择在春节自驾游出行的成都市民,如果在省外遭了“电子眼”罚单该怎么办?2月8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成都市民可通过成都交警门户网站(http://www.cdjg.gov.cn)查询到成都籍车辆在全国范围内的电子眼违法记录,并可以在成都市进行异地处理。

节后自驾游归来后,大成都范围甚至省内的交通违法处理,对大部分车主来说并不陌生。然而,随着自驾游线路的延长,利用大假跨省出游的市民越来越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地也随之延长至省外。由于省外违法信息是由当地交警部门告知,车主很有可能不会及时收到。

成都交警提醒,市民在跨省自驾游返回成都后,可主动上网或前往各交警分局服务大厅窗口进行查询交通违法情况。去年12月正式上线的成都交警门户网站(http://www.cdjg.gov.cn)就为市民提供了电子眼违法记录查询功能。通过点击网站“网上车管所”板块下的“电子警察查询”,所有成都籍车辆的车主可查询到自己爱车在全国范围内的电子眼违法记录。需要注意的是,省外的违法信息不会自动进行短信提醒,驾驶员一定注意主动查询,以免车辆审验时才发现未处理的违法记录而带来不便。

交警部门表示,车主查询到车辆违法记录后应尽快对交通违法进行核查,确认无误且没有异议后,可经多种渠道进行处理:一是车主携带通知书、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到成都交警一至六分局办证服务大厅窗口,对电子眼记录接受处理;二是在成都交警在邮局设置的便民服务点代办,但有10次以上电子眼违法记录、一辆车用3本驾照来扣分、一本驾照为3辆车处理违法记分、一次性记12分的违法行为处理、累计超过24分的违法行为处理不能办理;三是在成都市200余个工商银行网点的银行自助终端机办理,需要提醒的是,离柜办理的交通违法处罚业务必须符合交通违法简易程序处理规定,同时,违法当事人的驾驶证必须为成都籍,且只能办理成都籍车辆的本地和异地交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