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籍“初升高”考试回户籍地合理吗?符合法律法规

27.08.2014  10:13

教育局回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本报记者 江芸涵

近日,有网友向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称,成都市中考政策对成都籍农民工子女升学不合理,要求成都籍考生必须3月份回当地户口所在地报名,再在5、6月间回户籍地参加政治、历史、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的考试。

对此,成都市教育局回复称,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教育资源的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科学、合理制定。根据成都教育的发展情况和历史、现实条件,成都市一直以来实行的中招管理体制是:中心城区升学政策是一个整体,各郊区(市)县由当地政府制定中考升学政策。但报名和考试必须全市统一,在具体的录取上,郊区(市)县由当地政府根据学位的情况,兼顾普、职教育的发展,以参加当地升学的学生为基数,划定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中心城区由市招考委根据招生计划,以报考学生为基数,统一划定中心城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和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

中考报名,实际上是按政策确定报考区域,从而相对选择报考学校区域。这种报考选择,将作为各招生区域(具体来讲就是指中心城区或者各郊区(市)县)安排高中招生计划、科学合理规划各类学校学位的依据,也是当地划定普高、职高指导线的依据。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初中教育属义务教育,执行“就近入学”政策。成都市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该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从招生政策上,义务教育阶段必须遏制学生择校。要求初三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包括初中毕业会考),是与国家法律、规定一致的。

根据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有关规定:允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报名参加中考,报考职业类学校。成都市不仅允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报名参加中考,报考职业类学校;同时还允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报考普通高中的调招计划和民办类普通高中,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和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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