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等八市联动禁烧秸秆 严查重处“第一把火”

31.08.2017  13:49

  8月30日,青神县高台乡百家池村禁烧秸秆宣传员向村民开展宣传。

青神县南城镇的禁烧秸秆宣传员行进在路上。本报记者 吴传明 摄

  又到秋收时节,为杜绝焚烧秸秆行为,8月30日,成都市召开督查工作会,提出从9月1日起至11月30日,联动周边7市,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禁烧工作将实施五级禁烧包片督查巡查机制,确保做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记者从会上获悉,成都联动周边德阳、绵阳、遂宁、乐山、眉山、资阳、雅安7个市,严查重处“第一把火”,特别加强对中心城区征而未用地、河渠滩涂地、城市上风方向、机场航空通道、相邻交界区等区域的巡查。巡查中,将推广使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传感器和红外辐射监控等技术,实现秸秆焚烧监控“立体化”,确保时间上不留空当、空间上不留死角。

  保持对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成都规定,农户在承包地上露天焚烧秸秆的,将被扣发当年的耕地保护基金;粮食规模经营业主在其流转经营的土地上露天焚烧的,将被取消享受有关政策性奖励或补助的资格。

  此外,为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成都市将继续实施一系列支持政策:对开展秸秆还田购置秸秆粉碎机械、秸秆打捆收集机具的,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市级财政追加补贴20%;对免耕覆盖沃土还田的免费发放秸秆腐熟剂;对规模化利用市域内秸秆、年加工利用量达到1000吨(含)以上的,按照40元/吨的标准给予补贴,达到5000吨(含)以上补贴标准为60元/吨,达到10000吨(含)以上补贴标准为80/吨;对经有关部门批准,新建并验收合格、收储能力在5000吨(含)以上的转运中心,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至30万元一次性秸秆规模化收储能力补助。(记者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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