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获批 国内货物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17.03.2014  16:45

今日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已于2月底联合发文,批准设立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7个保税物流中心。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四川省唯一的保税物流中心,目前全国有进出口业务的保税物流中心共有10家。

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由现代服务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经营,批准建设面积为0.09平方公里。

成都海关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仓所。“将众多物流企业集中在一起,共享相关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发挥整体优势和互补优势,实现物流运作的专业化、集约化和规范化。

据悉,验收合格后的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将享受多种优惠政策,如国内货物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海关按规定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物流中心内货物进入内地,视同进口,海关在货物处物流中心时,依据货物的实际状态,按照有关规定对视同进口货物办理进口报关及征、免税,或保税等验放手续;在贸易管制政策上,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除另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在外汇管制政策上,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进行监管。

目前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围网、卡口等监管设施及办公场所正在建设之中。成都海关表示下一步将加强相关工作,尽快促使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通过验收并尽早投入使用。(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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