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禁烟令升级 机关单位、医院、学校三年后全面无烟

08.10.2016  13:38

10月7日,成都某医院,抽烟者的旁边就坐着一位患者。

加大公共场所控烟执法力度

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三年后全面无烟

在成都,公共场所控烟的治理已经进行了近20年。如何让全民都能自觉参与控烟?国庆刚过,成都市再次升级“禁烟令”。

10月7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公开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了解到:到2020年,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达到并保持无烟单位标准。

要求

领导干部带头禁烟,公务活动不敬烟

10月7日,根据《意见》,成都市对依法开展控烟工作明确提出,要贯彻实施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字〔2013〕19号)要求,督促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

“对于领导干部带头禁烟的规定,非常细。比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一位在市级机关工作的公务员透露,禁烟规定从公务活动和私人场合都有要求。比如在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同时,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党政机关的办公区,也明确为禁烟区域。记者了解到,机关内部将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禁止烟草广告,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同时要求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在今年9月的成都市委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记者注意到,在会议纪律里写明“会场内禁止吸烟”。无论是大会还是分组讨论,参会委员都遵守了禁烟的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