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马儿条例”月底审批 可报名旁听

10.09.2014  13:17

原标题:  电马儿条例”月底审批 可报名旁听

  数字

  成都四通八达的道路上,奔跑着400万辆以上的“电马儿”,其中300万辆未登记上牌。

  事故

  2013年成都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9789件,死亡199人。警方介绍,涉及事故的电动自行车80%以上都是车速超标或自重超标的超标车。

  管理

  备受关注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议案本月底将经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批,《条例》对电马儿上牌,载人载物等均有具体规定。如审批通过则可以施行。

  9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将于9月24日至26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将审查批准《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议案。如此次审查批准通过后,这一被称为最严“电马儿条例”的地方性法规将可进入正式施行阶段。

  即日起至9月16日,市民可以报名旁听此次会议。

  最严“电马儿”条例 审查批准后可实施

  6月26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因为该条例涉及对全成都约400万辆超标电马儿的管理,因此也被市民称作“电马儿条例”。

  从2013年12月起,《条例》历经3次审议,1次公开听证,2次公开征求意见,才终于形成共识,经过成都市人大审议通过。

  “依照法律要求,地方性法规要经过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通过后可以施行,”成都市人大内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若此次省人大会议审查批准通过了《条例》,意味着《条例》将正式作用于成都400万辆电马儿。

   电马儿不会限行 超标车给3年过渡期

  经成都市人大审议通过的《条例》中,尽管删除了前期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城市道路状况和交通流量实际,可以对非机动车进行疏导或者采取划区域、分时段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限行”,以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的严格“限速”要求,但《条例》提出的要保障非机动车道畅通、上路须登记上牌和驾驶人须年满十六周岁等的要求,仍然使得《条例》被许多市民认为是最严“电马儿”条例。

  根据《条例》,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种类的非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根据成都市人大调研情况,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在400万辆以上。而超标电马儿(指不符合国家及本市对车辆的电动机功率、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等技术参数要求的非机动车)占了其中很大比例。

  《条例》规定,这些超标电马儿将实行过渡管理,“其所有人应当在本条例公布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通行证,可以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三年以内上道路行驶,期满后禁止上道路行驶”。

  这意味着,《条例》一旦经过省人大批准,超标电马儿的车主不得不认真算一算,自己的电马儿还能跑多久。

   链接

  《条例》立法过程

  一审

  2013年12月16日,成都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当年12月26日,草案提交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征求意见

  4月初,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全文发布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4月20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10名听证代表来自社会各行各业,对于电马儿上牌管理的原则,没有代表提出反对意见。二审4月28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二审,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草案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再征意见

  5月,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到区(市)县调研,委托区(市)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论证,采取召开座谈会、公开发布法规征求意见稿等方式,广泛听取广大市民、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意见。

  三审和表决

  6月25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对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6月26日,《条例》获表决通过。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将送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公布实施。

   >>征集

  旁听审批报名截至16日

  记者了解到,除了审查批准《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议案,会议还将审议《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以及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财政教育资金投入及绩效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面向全社会征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参与旁听,报名时间截至2014年9月16日下午5:30,最终将确定10名左右市民旁听会议。

  爱恨交加“电马儿

  成都四通八达的道路上,奔跑着400万辆以上的“电马儿”,其中300万辆未登记上牌。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不仅价格便宜,骑起来省力,还有不输于汽车的城市通行能力。

  成都人对电动自行车的感情,称得上是爱恨交加。据成都市交管局通报,2013年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9789件,死亡199人,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从目前电动自行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来看,涉及的电动自行车80%以上都是超标车。”民警介绍,所谓“超标”主要表现在车速超标和自重超标。

  越跑越快的电马儿给这个城市带来了不小的困扰,记者采访时,多数市民也表示支持对电马儿加强管理。“我很支持给电动自行车办理牌照,因为有了牌照以后可以上保险,在发生事故以后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赔付。”市民焦女士说。一些市民也表示,电马儿上牌后,如果发生了事故,可以把牌照号码记下来,追责容易得多。

  >>热点问答

  根据《条例》要求,“驾驶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种类的非机动车”,要“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那么,目前成都市的电马儿,应该怎样才能取得“合法上路”?

  问:哪些电马儿要上牌?答: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种类的非机动车。

  问:谁负责给电马儿上牌?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电马儿进行登记,并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问:怎样登记上牌?需要什么材料?答:购车之日起十五天内,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明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购车凭证或者车辆的其他合法来历证明;非机动车整车合格证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牌还要提供残疾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问:登记上牌有什么要求?答:车辆登记上牌前,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问:《条例》实施以后,成都现有的电马儿都要去上牌?超标电马儿上不了牌怎么办?

  答:《条例》公布之前,已经购买到的超标电马儿,车主要在《条例》公布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通行证。该通行证从《条例》实施之日起三年内有效,三年过后,超标的电马儿不能再上路。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媛莉